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能否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能否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法律分析:不能,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六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上一篇:知識產權工具應用
  • 下一篇:中國專利號查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