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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總部位於

1967、51國際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巴黎聯盟)和國際保護文學藝術作品聯盟(伯爾尼聯盟)的成員,為了在世界範圍內進壹步促進知識產權,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共同成立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正式生效。1974 65438+2月,該組織成為聯合國16個專門機構之壹。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大廈設有聯絡處。截至2004年6月,* *共有181個成員國。該組織的主要職能是通過國家間的合作促進世界範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基於多邊條約的23個專利、商標和版權聯盟的行政工作,處理知識產權的法律和行政事務。本組織很大壹部分財政資源用於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合作,促進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讓,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發明和文學藝術創作活動,以促進其科學、技術、文化和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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