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質權的標的物有以下幾種:
1、證券債權。證券債權是指以有價證券表示的債權,具體包括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
2、股權。股權是股東因其向公司出資而取得的權利。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所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權的標的物包括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3、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質押是指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為權利質押標的而設定的質權;
4、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5、應收賬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權利質權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壹)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