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壹)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學術、科學技術帶頭人。(二)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並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專利、發明或者專有專有技術的人才。(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四)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五)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並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才。(六)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業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