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中國品牌研究院在香港註冊,登記證中有品牌認定的項目。針對為什麽將辦公地點設在廣州,而設在北京的所謂總部電話壹直沒有人應答,該院負責人鄭學勤也沒有做出解釋。對於為什麽在香港註冊,該中心壹位工作人員則明示記者:“在中國大陸帶‘國’字頭的機構都不允許註冊,這是常識。”另外,該院負責人鄭學勤還辯解說,該機構在做任何壹個品牌評比的時候,都沒有向企業收取1分錢。而當記者詢問為什麽在評比之後要向企業收取1萬元至3萬元的費用時,該院負責人鄭學勤表示,評定結果屬於中國品牌研究院的知識產權,企業使用就要得到授權,而授權的方式就是交納壹定的費用,然後企業就可以在宣傳推廣中使用相應的牌匾和證書。
而對於鄭學勤的解釋,中國品牌研究院院長鄭展威另有說法:“我們評比的時候是不收錢的,企業所要交納的是要在各個媒體上作公告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