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制定界定產權的各種規則和法律時,要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的原則,合理合法地遵循產權的歸屬關系。這裏的“理”是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這裏的“法”是指現有的法律法規。在產權界定上,要充分考慮投資者的利益,尊重歷史,盡力了解產權的原始形成過程,並據此決定其歸屬;如果確實不明確,就要從現有產權功能最大化的角度來明確權屬關系。
法律依據
《國務院中央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第壹條《意見》明確,堅持平等保護,完善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堅持全面保護,產權保護不僅包括產權、債權、股權保護,還包括知識產權和其他無形財產權保護。堅持法律保障,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加強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