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依據國務院賦予的職能主要是對全國知識產權領域的在職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培訓,並負責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培訓中心的工作重點是對我國知識領域的在職人員進行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專業培訓,培養國家高層次的知識產權專門人才。同時,培訓中心還面向社會,開展豐富多彩的適應性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