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初期,鄭國有個叫鄧的人,專門幫助人打官司。在小的情況下,人們需要壹件衣服,在大的情況下,人們需要壹條褲子作為獎勵,他們教會人們“明辨是非”。如果當事人想打贏官司,他有辦法打贏,如果他想讓人們被定罪,他也有辦法讓他們名譽掃地。使鄭“是非過度,而多變。”鄭的主治醫生子產殺了鄧。由此,鄭“服人心,定是非,行法律”。
如果呂春秋說的是真的,那麽子產在公元前543年上臺,死於公元前522年,那麽鄧的活動和處決應該是在這個時期。當時,在世界的另壹端,在歐洲的雅典城邦,還沒有壹個人像鄧·Xi那樣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當時羅馬還沒有頒布成文法,也沒有幫人打官司這種行當。所以鄧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早的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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