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號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關於〈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已於2009年2月17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25日海關總署令第114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和國海關關於〈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署 長 盛光祖
二○○九年三月三日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關於《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