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IP,就是“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文化積累到壹定量級後所輸出的精華,具備完整的世界觀、價值觀,有屬於自己的生命力。並不是所有的所謂IP都能夠被稱之為IP的。IP只局限於文化娛樂產業(內容與情感有著天然的契合度),基於書籍、影視、動漫、遊戲、主題樂園、周邊產品的衍生已經成為成熟的文化產業運作模式(即使它在阿多諾和默克海姆的筆下旅遊業、特色小鎮與IP結合的形式也備受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