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具有下列法定職能:
(壹)與用戶訂立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許可合同);
(二)向用戶收取費用;
(三)向權利人轉讓使用費;
(四)涉及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