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作品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采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壹經創作,著作權即產生。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不同,著作權侵權的認定還涉及權利的有效性。著作權有效的作品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範圍;要原創;可以以某種有形的形式再現。
只要不滿足任何壹個條件,原告的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沒有侵權。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有著作權法的保護。
2.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情況分析。
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以適用以下兩個標準:壹是“接觸”,即接觸上壹部作品的機會;另壹種是“實質相似”,即應當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實質相似。
其中,後者是鑒定的重點。在確定原、被告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應當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中相應的部分進行比較,以確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