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專利代理機構做什麽

專利代理機構做什麽

專利代理機構,指的是經省專利管理局審核後,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而設立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人委托權限範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專利申請或其他專利事務的第三方服務機構。

法律依據

《專利代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專利代理,是指專利代理機構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辦理專利申請、宣告專利權無效等專利事務的行為。

第九條

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決定。

專利代理機構合夥人、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辦理變更手續。

  • 上一篇:產品包裝已獲專利。設計師可以授權第三方使用嗎?
  • 下一篇:大明之絲絹案什麽時候上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