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試報名時提交的授予專利代理人資格預申請,自2月218+21日公布合格成績之日起,自動成為正式申請並生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考生,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代理人資格,並頒發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證書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制作,由考試中心知識產權局頒發。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考試開始前4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壹致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進入考場,接受監考人員驗證並按要求簽字,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拍照、入座。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臺灣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中的永久居留證、機動車駕駛證,應當與報名時提交的證件壹致。
進入考場時,考生可攜帶黑色或藍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和鉛筆,不得攜帶手機和電子設備等通訊設備以及書籍、紙張、飲料、食品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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