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是專利制度有效運行的重要支撐,是知識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
專利代理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對依法保護我國自主創新成果具有重要影響。
發展成就
自專利制度建立以來,截至2009年7月底,我國專利代理機構已發展到735家,註冊專利代理人6000余人,全行業從業人員約17000人。國家通過15的規劃,進壹步提高了專利制度的重要性。
工作原理
專利代理工作的基本原則:
1,通知原則
2、授權原則
3.對客戶負責的原則
4.保密原則
專利代理服務的分類
按單位性質分類
分為XX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XX專利代理機構(普通合夥)。
兩者的區別:
XX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僅在代理事務過程中及後期法律糾紛中承擔有限責任。
XX專利代理機構(普通合夥)在代理交易過程中及後期法律糾紛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所以壹般的XX專利代理機構(普通合夥)在做工作的時候是比較謹慎的。在國外,從事專利代理事務的單位往往是XX專利代理機構(普通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