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由於申請人的過錯,可能會出現漏填或錯填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發明人可以進行變更,並辦理變更記載事項的手續。但是,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變更記載事項的手續,並附具具體變更原因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