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予費用減繳。申請人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已經減繳的,要求補繳已經減繳的費用,情節嚴重的,自申請年度起五年內不予減繳專利費用。
2、通報批評,納入信用平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報》上予以通報,納入全國信用信息***享平臺。
3、申請數量不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申請數量統計中扣除非正常申請專利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