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復審,是指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的復審請求,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查,認為不符合專利申請要求,符合駁回條件,申請人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決定,向國務院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的請求。
二、專利復審期限有多長:
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立了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復審後,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