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妳可以通過三種方式申請國際專利。
即巴黎公約法、PCT法和EPC法。企業可以綜合考慮各種渠道的優缺點,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更適合的應用渠道。
1.傳統的《巴黎公約》方法。根據巴黎公約的規定,如果壹項發明想在壹個以上的國家獲得專利,申請人可以在優先權日起6個月或12個月內向幾個國家的專利局提交申請。但是這種方式需要在各個國家提交申請程序,制作符合各個國家要求的申請文件,申請人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和費用。
2.PCT辦法,PCT適用於中國特別行政區。目前,只要是中國的國民或中國的法人,或在中國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都有資格申請PCT。
3.EPC方式,EPC對所有歐洲國家開放,壹個歐洲專利申請可以指定壹個或多個EPC成員國。壹旦申請被歐洲專利局批準,它將在每個指定的國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