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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局與知識產權局的關系

法律主觀:

個人去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流程是: 1、專利所有人親自或委托店裏人提交申請材料; 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申請書後,進行十八個月的初步審查,對符合申請要求的,即行公布; 3、最後,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對實質審查通過的,發布專利權證明。

法律客觀: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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