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不要求是經過實踐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但可以是對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也可以是壹個想法。
實用新型專利: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和發明壹樣,實用新型保護的是壹個技術方案。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範圍較窄,只保護具有壹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無固定形狀的方法和物質。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註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低於發明。大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相對簡單和改進的技術發明,可以稱之為“小發明”。
外觀設計專利:指基於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顏色、形狀、圖案的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側重於設計者對壹件產品的外觀所作的藝術和審美創造,但這種藝術創造不是簡單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工業應用的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