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省局受理優先審查方式申請人可將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書等優先審查所需材料壹式壹份,面交至省知識產權局,由省知識產權局核實是否符合優先審查條件,再轉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
(二)受理答復省知識產權局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指標限額,按照擇優原則,對優先審查請求予以審核回復,省局的辦理時限是10個工作日。
(三)材料遞交國家局對於專利申請,國知局通常自收到優先審查請求之日起3個至5個工作日向申請人發出是否同意進行優先審查的審核意見。對於專利復審、專利權無效宣告案件,在收到優先審查請求書後,會盡快對該請求進行審核,並發出相應通知書來通知請求人是否進入優先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