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公布是發明專利申請審查的壹個程序,目的在於讓公眾知道有人想要申請被公開的發明,從公開到授權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遞交能夠證明被公開專利申請不具備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材料,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利用社會公眾力量來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吧。專利申請被公開壹段時間後,專利局才會對專利申請進行正式審查,比如權利要求書是否清楚,說明書是否充分公開,發明是否具備三性,同壹個申請中的多個發明之間是否具備單壹性等,在申請滿足以上要求後,就可以授權了。
至於您把其核心內容再編輯或者修改投稿到業界核心刊物是否被采納,得看該刊物的審查標準是什麽?如果您新編輯形成的論文具有讓該刊物認為有發表的必要的話,肯定是不影響它的采納的。畢竟申請與學術是兩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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