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禁止類技術的,依據《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予以禁止,不得轉讓;
二、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涉及限制技術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技術出口審批手續;經批準的,當事人憑技術出口許可證到我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3.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無償技術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技術出口管理條例》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辦理技術出口登記手續;登記後,當事人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中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