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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使用費的納稅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專利權使用費的增值稅稅率為6%,應扣繳的稅額等於受方支付的價款除以(1+稅率)乘以稅率。根據“營改增”試點的相關政策,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包括商標著作權(使用費)轉讓服務和知識產權服務。其中,商標版權轉讓服務包括商標使用權轉讓服務。因此,特許權使用費屬於現代服務業的提供,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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