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專利使用權能否單獨用於出資?

專利使用權能否單獨用於出資?

法律分析:專利使用權不能單獨用於出資。可以作為出資的財產包括貨幣和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但股東不得以特許經營權的價格出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但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設定為擔保的財產等方式進行固定價格的出資。

  • 上一篇:重慶三峽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成都西苑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