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專職律師,是指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壹年後,領取專職律師執業證、專門從事律師工作的人員。專職律師都必須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執業範圍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訴訟業務,也包括法律咨詢、法律顧問等非訴業務。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