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股送股的區別包括:
(1)分配方式不同。送股是從未分配利潤中分配出來的,轉股它是將資本公積金中轉增股本;
(2)稅收不同。送股它是屬於股息紅利所得,需要按照相關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送股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利潤不同。送股它是將股票作為紅利進行發放的,轉股和本年利潤是有關系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轉股的前提條件是什麽
轉股的前提條件包括:
1、只有公司有利潤了才能送股,而增股則是用公積金來增加總股本;
2、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股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