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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和林業局的關系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林業局屬於壹個單位。自然資源,也稱為自然資源,是指在原始狀態下有價值的物品。如果獲得這種物品的主要項目是收集和凈化,而不是生產,那麽這種物品就是自然資源。因此,采礦、石油開采、漁業和林業通常被視為獲取自然資源的行業,而農業則不是。自然資源是變成商品的自然財富。林業局是國家和省、市、縣政府的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林業生態規劃建設、林業行業指導和管理、野生動物保護、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資源保護等工作。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制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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