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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自主知識產權

自主知識產權也叫“自己的知識產權”。壹般來說,它指的是“知識產品”(如計算機軟硬件、網絡信息產品等。)由壹國境內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機構獨立研究、開發和生產,並獲得許可從其他國家或他人購買專利、專有技術、商標和軟件的專有權。從其權利的特征來看,具有主體的地方化、所有權的內化、權利的壹體化和私權的公共性等特征。按照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分類,分為兩類:創造性自主知識產權和標記性知識產權,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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