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作為壹個企業,肯定是後者,所以妳必須全力保護自己的品牌,所以妳必須全力保護相關的商品和服務:
1,第壹類,0104組:活性炭。還有的申請了“竹炭(活性炭)、活性炭(竹炭)”等商品;
2.第四類,0403組:火種,還有人申請了“竹炭(燃料)”等商品。
3.第五類,0501組:藥用炭。還有人申請了“藥用炭(竹炭)”的商品。
4.第二十類,2005組:別人在竹制工藝品中申請了“竹炭工藝品”。
5、第三十五類,特許經營業務管理、為他人促銷及其他服務。為了避免消費者誤解,35類也必須註冊。
個人認為以上幾類都需要註冊。如果被他人註冊,隨著企業的發展,極有可能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解,從而對企業未來的發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