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於1984年制定了歷史上第壹個保護集成電路的法律《1984年半導體芯片保護法》。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從1985年就開始著手準備壹項公約草案,先後召開了四屆關於集成電路知識產權的專家會議。於1989年5月制定了《關於集成電路知識產權條約》。另外,《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也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進行了規定。同時,世界各國也都相繼對集成電路知識產權進行立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