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建築師,是指經考試、特許、考核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和國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者經資格互認方式取得建築師互認資格證書,並按照本細則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和國註冊建築師註冊證書和中華人民***和國註冊建築師執業印章,從事建築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令取消了註冊建築師的行政審批,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其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