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抄襲他人作品是指未經權利人許可,在未標明作者名稱和出處的情況下,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發表或者未發表的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行為。這種行為構成了對原作者的知識產權的侵犯,可以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如果妳被舉報抄襲他人作品,那麽在判定上會考慮多種因素,包括抄襲程度、是否有盈利行為等等,而且判定結果也會因國家和地區而異。無論如何,抄襲他人作品是不道德的行為,違反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不應該被鼓勵或者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