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負責綜合市場監督管理的機構,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物價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2.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十三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其查處的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被移送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管轄有異議的,應當同時報請上壹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不得自行移送。根據國家規定,已知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的上級單位為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