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認為“在網絡上,我們仍然可以自由發表任何意見,沒有人管”是錯誤的。因為:①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堅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2)公民應當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應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