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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財產權與知識產權的區別是什麽

傳統財產權與知識產權的差別是:

1、權利產生不同,傳統財產權,壹般自贈與、買賣等合同或民事行為而自動產生,知識產權除著作權外,專利和商標權均需要經申請產生;

2、時間不同。傳統財產權壹般由當事人約定期限,而知識產權必須由法律規定權利期限;

3、其他差別。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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