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
3、人類壹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誌;
7、制止不正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壹切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