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和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可分為作品人格權和作品財產權,其中作品人格權的內涵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權和禁止他人使用作品通過歪曲、篡改等方式損害作者名譽的權利。
名稱來源:
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也稱為著作權。未經同意,他人不得發表或修改。
魯迅給胡的信:“但既然改編了,就不能說侵犯版權。”
從詞源上講,版權不僅意味著復制權,還意味著對作品本身及其載體的所有權和支配權,有時與文學藝術產權互換使用。英文版權的法文是droit d'auteur,德文是Urheberrecht,西班牙文是derecho de autor。這些名詞直接表示權利的受益者,翻譯成中文就是“作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