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的從業人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最近三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人員,或者已過禁入期;
(品行端正,職業道德良好;
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律師是指為發行、交易證券的企事業單位的各種證券及相關業務出具相關法律意見並審查、修改、制作其他相關法律文件的專門律師。
證券律師禁止規則:
律師執業證書被吊銷的,不得再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在禁止或者暫停執業期間,不得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同壹律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壹證券發行的發行人、保薦人和承銷的證券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
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不得接受其所在公司的委托,為該公司提供證券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