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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輸了律師費

法律分析:律師費通常由委托人支付,通俗點說,誰請律師誰付費。但在某些情況下,如合同當事人對律師費標的有約定,或者在商標權、專利權等壹些知識產權案件中,如果原告在起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調查、制止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律師費,法院可以判決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是:

(壹)檢察官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要求、事實和要求賠償的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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