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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學習知識產權法的意義是什麽?

知識產權法含義: 知識產權即知識財產權,它是指民事主體對於在科技、文學、藝術等領域內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識別性標誌貪汙風情享有的權利的總稱。它是國家用法律的形式確認和保障公民和法人在科技、文學、藝術等精神領域所創造的勞動成果使其具有專有性和排他性的壹種手段。知識產權法就是調整由知識產權所引起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知識產權法的意義: (1) 建立知識產權制度有利於調動人們從事創作和科學技術研究的各級性; (2) 建立知識產權制度有利於智力成果廣泛傳播,以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 建立知識產權制度有利於繁榮社會主義文化,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4) 建立知識產權制度有利於促進國際間科學技術和文化的交流與協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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