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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侵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供貨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很明顯妳需要向法院證明妳的產品的合法來源,包括購貨憑證、票據、合同等。,並及時向法院申請追加給妳供貨的單位為被告。只要妳能證明妳和供應商之間有合法手續,不存在串通的可能,法院就不會判妳承擔責任。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專業性強,程序規定多。壹不小心就可能錯過程序,不知不覺就輸了官司。妳無法從網上了解到更多的解決方法,因為別人沒有妳的證據。所以我建議妳馬上咨詢專業律師,給妳壹個解釋。必要時,律師會迅速介入,維護妳最大的合法權益,幫妳處理很多善後措施。

對了,那個國外總部自然會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律師代理案件。他們在開庭前壹定做了詳細徹底的調查,不排除他們委托了公證部門對妳的產品進行公證。所以,不要把對手想得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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