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方調解機制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雙方同意通過調解解決矛盾糾紛的,必須簽訂調解書。經過調解,如果未能達成協議或後悔,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與中國人民民意測驗決議第33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查調解協議,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壹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通過人民調解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一篇:當代工筆荷花誰畫得最好?下一篇:東莞普賽達車間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