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自2013年啟動立法以來,電子商務法草案就壹直備受各界關註,日前電子商務法提交了二審,相較於壹審稿,草案二審稿壹個顯著的變化是將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獨立章節分散在了不同條款中。
報道稱,家們壹致認為,保護消費者權利的立法思想,貫穿電子商務法立法的全過程,關於知識產權保護、電商經營者保護和平臺的義務責任部分,從另壹個角度看其實是反映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對電商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的強化,就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壹種體現。
電子商務法草案構建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是以電商平臺為核心的,它將控制前置提到了過程當中,在行為過程中發現知識產權侵權時就開始采取相應的制止措施,反映了對當事人權益的兼顧和對利益沖突的壹種平衡。
分析人士表示,不論是權利人的通知還是電商經營者的聲明,以及最後的結果都要有透明度,這個明顯是社會監督和社會***治的壹個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