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對他人的技術進行繼續開發有沒有侵犯其知識產權

對他人的技術進行繼續開發有沒有侵犯其知識產權

不侵犯。

第壹:如果先委托的開發公司沒有進行專利申請,也沒有獲得專利的話,根本不算侵犯。

第二:就算先委托的公司已經申請或者取得了專利,根據《專利法》第五十壹條: 壹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於前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後壹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要求: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於前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

所以,也不算侵權。但是有壹點,如果後委托的開發公司開發出來之後沒有進行專利申請,而先委托的開發公司已經獲得了專利,這時,後開發的公司研究成功之後,必須進行專利申請,且必須使用51條進行有效救濟。否則,會侵權。

  • 上一篇:淘寶可以賣仿品牌衣服嗎?
  • 下一篇:知識產權成立日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