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考試科目: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35題,不定多項選擇題15題。
法學考試主觀題是壹卷。主觀題考試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主觀題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