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法律考試中的註意事項
不要把考題想象的太難,也不用去做那些奇怪的,有偏見的,難的題。緊扣教材,集中精力打好基礎,解決復習內容的綜合問題。在此基礎上,提高解題難度水平,拓展應對題目多變性的能力。
為了反復使用材料,尤其是練習題和試題,我從來不把答案筆記寫在上面,而是寫在稿紙上。如果我有什麽經驗,我會寫在筆記或者資料裏的參考答案旁邊。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法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