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法學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類下的“法學”,其學科代碼為0301,包括法學、知識產權、監獄學、信用風險管理與法律防控、國際經濟貿易規則、司法警察學、社區矯正七個專業。
法律的基本原則:
1.以前以法理學為主,否認法律因素在法律中的最終決定作用。法律是掌握國家權力的社會成員意誌的體現,而這種意誌的內容最終是由這個社會成員的權力結構條件決定的。當然,法律和社會學之外的各種因素也是相互作用的。但歸根結底是由社會成員的意誌決定的。
2.以往的法理學也肯定了法律繼承是在批判繼承人類歷史上優秀法律文化遺產的同時創立和發展起來的。
3.過去,法學家認為法律永遠存在。當然,也有壹些強制性的行為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