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共同財產是指勞動者的工資、獎金、勞動報酬、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知識產權所得、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以及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房屋產權分割有以下幾種情況:
1,婚前買房,名下登記在壹方名下,屬於個人財產,另壹方無權分割;
2、婚前買房,婚前或婚後加對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買房,哪怕只有壹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雙方的。
4.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房,都涉及到夫妻雙方還貸、還貸和房屋增值部分,夫妻雙方都應該平分。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062條
夫妻*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 * *財產,歸夫妻* * *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